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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对皮学尚等15名干部进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24-07-11 作者: 点击:

各相关单位:

根据《宁夏师范学院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办法》,学校党委组织部安排对皮学尚等15名干部进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,审计处现就有关审计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审计时间

任职期间,若审计工作需要,可延伸。

二、审计内容

1.任期内预算资金管理及执行情况。

2.任期内负责和管理的项目招标、合同履行情况。

3.各单位负责人、二级学院党委(党总支)书记对“三重一大”制度的决策和执行情况。

4.任期内经济活动中遵守廉洁从政规定情况。

5.以往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。

6.其他需要审计的内容。

三、被审计人员

皮学尚 杨永贤 李庆博 马 富 刘 江 刘旭东 马军红 柯文智 王喜红 孙万虎 方建春 李芳霞 郝福生 马振彪 安正发

四、审计要求

1.被审计人员需按《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需提供资料清单》内容提交相关材料,提供资料务必真实、完整。

2.请被审计人员于7月30日将以上资料交送审计处,电子版发送至禹小燕OA,联系方式:2079643。

附件: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需提供资料清单

审计处

2024年7月1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