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相关单位:
根据《宁夏师范学院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办法》,学校党委组织部安排对皮学尚等15名干部进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,审计处现就有关审计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审计时间
任职期间,若审计工作需要,可延伸。
二、审计内容
1.任期内预算资金管理及执行情况。
2.任期内负责和管理的项目招标、合同履行情况。
3.各单位负责人、二级学院党委(党总支)书记对“三重一大”制度的决策和执行情况。
4.任期内经济活动中遵守廉洁从政规定情况。
5.以往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。
6.其他需要审计的内容。
三、被审计人员
皮学尚 杨永贤 李庆博 马 富 刘 江 刘旭东 马军红 柯文智 王喜红 孙万虎 方建春 李芳霞 郝福生 马振彪 安正发
四、审计要求
1.被审计人员需按《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需提供资料清单》内容提交相关材料,提供资料务必真实、完整。
2.请被审计人员于7月30日将以上资料交送审计处,电子版发送至禹小燕OA,联系方式:2079643。
附件: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需提供资料清单
审计处
2024年7月11日